“韩市长下来了,有牢狱之灾哩。”
“哦……”
文龙明白了,韩文山落马了,他的儿子韩晓忠当然也就……那沈珊珊自然没有再与其生活在一起的理由。谁愿意吊死在一颗歪脖子树上呢?树挪死,人挪活。
“离了吗?”
“离了,现在珊珊与沈部长夫妇住在一起哩。”
“哦……”
文龙不由得感叹起命运的无常来。上次来见沈部长,是两个月前,想不到仅仅两个月后,他们家就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。
“文龙啊,两个月不见,你们陆家还好吧?听说章志和的长港集团如今也姓陆了?”
沈部长高高瘦瘦,六十来岁年纪,双眼矍然,深陷在眼窝里,从那里面反射出来的光,阴森森的,带着一丝寒意。沈部长当年就是凭藉这双眼睛打天下的……看人准,是他的一大特长。
当初,文龙跟着翁俪虹来他家玩时,沈部长作出过这样的判断:珊珊啦,这么多朋友当中,唯有这个小男孩将来一定会有大出息。
“还好,今年是个丰收年,也是托您老的福啊。”
“珊珊,倒茶,你文龙小弟来了,还不热情点。”
沈部长的下巴有如锥子,尖而有力。
“龙弟弟,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,哼,发达了,也不来看看我们,怎么,把姐姐给忘了?!”
一个端着一套紫砂茶具的少妇,嗲声嗲气出现在大厅里。
她正是珊珊,沈部长的心肝宝贝。
“哪里哪里,我这不是又来看望沈伯伯和珊珊姐了吗?!”
文龙望着沈珊珊,心想,半年前还是人妻少妇,现在已是离异少妇,倒是更有风韵啦。
沈珊珊穿着一套很时髦的秋装:白色对襟小褂,斜口紧身短裙,中间露圆溜的小肚脐儿,显得非常的性感,更吸引人眼球的是,她腿上穿着黑色大网格丝袜,配上那双9CM的白色高跟鞋,青春动感,毕现无遗……腿是黑中有白,腿与鞋一黑一白,强烈的对比,无法不令人想入非非。
其实女人看起来顺不顺眼,上不上男人的心,有没有特点,也很重要。如果世界上的女人,个个似韩剧里的标准美人,那也注定没有光彩。
珊珊现在是一个有特点的女人……至少,她是一个女人,一个有背景,有气质,有魅力的花信少妇。
文龙的心理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。
“文龙弟弟,俪虹姐去了马来西亚,你没再联系她吗?”
沈珊珊挨着文龙坐了下来。
“没……没有。”
文龙忽然有些窘迫,这样的情况,在他的身上是甚少发生的。
怎么回事?文龙在心里问自己。
“嗯,像你这样潇洒英俊的大男孩,又年少有为事业有成,只怕是有大把女人追吧,唉!”
沈珊珊的语气里透出几分无奈。
“龙儿,这次来了,住一段时间吧,正好我也有些事要找你商量。”
沈部长瞧瞧女儿,再看看龙儿,一个念头忽然闪现在脑海里……嗯,来得早,不如来得巧,女儿刚离婚,整天在家烦着,弄得我与老婆急得慌,唉,命啦……但偏偏龙儿来了,他们坐在一起,与其说是朋友,倒不如说是天生的一对……嗯,虽然珊珊要比文龙大十来岁,可是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大的年龄差距,翁俪虹自动弃权,留给珊珊这个机会,有文龙这样的女婿,也很不错呀。
沈部长有了心事,也有了微薄的希望……女儿一向心高气傲,可这回,文龙肯定能使他满意。
“嗯,沈部长,又要打搅您老,真不好意思。”
“哎哟,越来越客气了,叫我伯伯就行了,龙儿,一家人不要说离题的话。”
“嗯,伯伯,陆氏家族这些年多亏有您的照顾,才有今天的成就,这次来,我一是想趁机道个谢,二是想同您商量商量一件事。”
“道谢我看就不必了,一家人嘛。”
沈部长似乎在特意强调一家人三个字,“有什么事,你只管说。”
“我想给希望工程捐款2000万。”
“2000万?”
沈部长望着文龙,脸上的表情严肃起来:“龙儿,你们集团可真做大了,嗯,有出息,我没有看错人,捐出2000万,打响集团的名号,龙儿,有魄力嘛,我支持你,嗯,2000万,可不是一个小数目,兴许可以上东方时空,东方之子,嗯。”
“沈伯伯,我觉得长港集团需要进行大的改革。哦,以前是章志和操作,现在是我爸操作,长港集团再不改变家族操作方式,变独资为集资,就不会有更大的发展!”
“嗯,好好好……龙儿,我支持你,你爸呢,他怎么想,嗯,我这就给他打个电话。”
“我爸现在住院了……您迟些再同他联系吧,现在只怕是不方便。”
“那好,那好……龙儿啊,能够想摆脱家族操作,大有魄力,大有前途,大有前途啊。”
沈部长冲着文龙一个劲地颔首。
“爸,人家大老远来,也不让人家歇歇。”
沈珊珊在一边插不上话,娇昵地盯了沈部长一眼。
沈部长望着女儿,一个劲点头:“嗯,龙儿,陪我这个不听话的女儿出去逛狂吧,我安排你伯母亲自下厨,早点回来,嗯,真的不错。”
穿过一条小巷,再拐几个弯,就上了市中心最繁华的兴中道。特蕾莎医院就在这条道的中间位置。特蕾莎医院是美国人开的,在四海市,也算是最好最贵的私立医院了,陆淳风就在这个医院疗养。
本来,陆展鹏是劝陆淳风到帝都的协和医院去疗养的,可是蔡杏娟却不答应,陆淳风一走,就相当于倒了一颗大树,虽然这颗树已经朽了,但摆在那儿,还是有一定的作用。
陆淳风本人也不愿意上帝都,病情这么重,谁知道能不能回来呀,落叶归根,从年轻时起,就在四海市这块地方奋斗,从感情上来说已经离不开它了。
白素贞与陆玟玲一边向医院的方向前进,一边闲扯。
玟玲成为女人之后,思维方式似乎全变了,前卫得很。特别是当她知道大妈白素贞对哥哥文龙也有着那份特殊的感情之后,在白素贞的面前,讲话就更放肆了,一点也不像是一个女儿在对大妈说话。
白素贞从心里来说,是不愿意玲儿这样子对自己的,可那又有什么法子呢。玟玲毕竟是陆淳风蔡杏娟的私生女,在家里又是最小,最得宠嘛,从小就被娇惯着,说话从来就是没大没小的,何况自己的短处还被玲儿捏着哩。
玲儿与其哥哥好,自己也同其哥哥好,从名份上看,她俩都算是龙儿的情人,关系对等,自己又能抱怨什么呢?唉,真不知道事情竟然会发展到一步,命,这就是命!
白素贞是一个信命的人,也是一个信佛的人。
“大妈,哥到底什么时候回来,你是不是在骗我呀。”
“疯蹄子,谁骗谁呀。”
“哼……大妈现在越来越坏了,大妈是一个坏女人。”
“小声点……”
白素贞拧了玲儿的耳朵一下。
白素贞喜欢走路,走路是散步的代名词。平日里车来车往,她都腻味了。娇生惯养的富日子过惯了,穷日子就成了香悖悖——母女俩个是走着去探视陆淳风的。
陆玟玲的打扮古灵精怪得紧,上身一件真丝羊毛短衫,下身一条紧绷绷的牛仔裤,脚上一双发糕鞋,肚脐儿露在外面,肩上一个小巧的皮包,随意地搭在屁股后面,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时髦女郎,一点也没有中学生的样子。
虽然有太阳,但天气还是挺冷,白素贞为玲儿多穿点衣服,没少说话。但陆玟玲就是不听,白素贞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。
其实白素贞穿得也并不多,相较与玲儿,也就多一件白色的风衣罢了……风衣的衣襟敞开着,露出里面大红的羊毛衫,腿上一条淡绿色的裙裤,迎风飘摇,看起来也是一副要风度不要温度的模样。
白素贞近年来眼有点花,戴上了一副碳晶架老花眼镜,但这样一来,使得她本来高贵的气质,就更上一层楼了。
美丽的女人是街道独特的风景,城市需要美丽女人的点缀。白素贞母女走在大街上,当然吸引了许多的目光。众目睽睽之下,玲儿没大没小的,白素贞当然急。
“白素贞是我老公的婊子!二奶,嘻嘻!”
陆玟玲仍旧顽皮,把嘴伏在大妈耳边,讲着悄悄话。
“你……”
“啪”的一声,陆玟玲的屁股上挨了一下。
白素贞下意识地将帽沿压了压,脸红得像打霜了的柿子,冲玲儿怒目而视。
唉,想想,这也是自作孽。真不该让玲儿知道那么多。已是年近不惑之身,怎么就管不住自个这张嘴呢。哼,怪只怪那死人,人家寂寞嘛,总得找个把知心人聊聊心事吧。偏偏值得信任的闲人,只有这疯蹄子。
嗯,如果……如果人家给了那死人,两美侍一夫,疯蹄子该不会闹出啥事来吧。哼,我量她不敢,怎么说我也算是上是大的吧,哼,大的当然得压住小的,这疯蹄子,看我怎么治你!